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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地震灾后重建相关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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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9 11:18:55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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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6.1”芦山地震灾后重建“要做好恢复重建规划,抓紧实施”等重要指示的精神下,就“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询问:
问题一:芦山县居民住房“严重损坏需拆除”“严重损坏”“一般损坏”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有哪些呢?
问题二:这些规划和政策对芦山县910户受灾群众是否都公平、公开、公正,所给个人生活补贴、建材补贴、贷款、建房补贴等是否妥善安排,落实到户?
问题四:在进行以上灾后重建工作中咱们(农村)基层干部存在克扣卡要的现象?现目前存在贪污腐败,人民群众应该怎样合理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灾后重建后有没有检查督导组进行实地考察、回访?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3-12-04 20:47:42】 芦山住建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3-12-11 14:59:29】 芦山住建局:   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雅安关于“6.1地震灾后重建相关问题咨询”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经芦山县住建局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一:芦山县居民住房“严重损坏需拆除”“严重损坏”“一般损坏”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有哪些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6·1”芦山地震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统筹推进县城建成区灾损住房维修加固及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芦山县“6·1”地震县城建成区灾损住房维修加固实施方案》《芦山县“6·1”地震县城建成区灾损住房重建实施方案》。
          问题二:这些规划和政策对芦山县910户受灾群众是否都公平、公开、公正,所给个人生活补贴、建材补贴、贷款、建房补贴等是否妥善安排,落实到户?
          根据《关于印发〈芦山县“6·1”芦山地震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受损住房重建过渡安置救助方案〉的通知》(芦重发〔2022〕4号)、《关于印发〈芦山县“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及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芦重发〔2022〕5号)、《关于印发〈芦山县“6·1”地震县城建成区灾损住房维修加固实施方案〉〈芦山县“6·1”地震县城建成区灾损住房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芦重发〔2022〕6号)等政策所界定的使用范围和对象、补助标准等,发放相关补贴,并落实到户。
          问题三:在进行以上灾后重建工作中咱们(农村)基层干部存在克扣卡要的现象?现目前存在贪污腐败,人民群众应该怎样合理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灾后重建后有没有检查督导组进行实地考察、回访?
          按照《中共芦山县委办公室 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芦山县“6·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的通知》(芦委办〔2022〕49号)文件,2022年6月11日,芦山县“6·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项目编制实施组、监督检查工作组等11个工作组,其中监督检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乡镇片区监督检查组、县级部门监督检查组。同时,制定《芦山县“6·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阳关重建监督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始终坚持“廉洁重建、阳光重建”,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高效畅通监督体系,实现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高质效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基层干部克扣卡要的现象。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除县级检查督导组进行实地考察、回访外,省市检查督导组采取不定期方式对我县“6·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行实地考察、回访。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疑问,可咨询芦山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835-6522219,如您要反映干部贪腐问题,可与芦山县纪委监委联系,联系电话:0835-6523024。

    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芦山县“6·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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