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3006|回复: 0

守弱德之责,修群德之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5-26 10:26:51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德不孤,必有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德是立身之本,善是纳福之门,文明、理性正成为时代底色。然而,高铁上高声打电话被提醒后破口大骂,“平移式”插队,“乌合之众”式的网络暴力……一系列不文明行为、道德困境格外刺目,“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道德建设仍任重道远,如何面对“弱德”与“群德”的选择仍值得深思。
“弱德”代表的是个人私德,是束身寡过、独善其身的本善,是存心修性、修身齐家的私德,是不忮不求、不喜不惑的持守。“弱德”之“弱”,并不代表软弱无力、怯懦怕事,而是内向修身有所为,外向克己有所不为,达成的是群己界限的和而不同。“弱德”强调行使权利、主张诉求应有边界意识,不以个人举止打扰别人权利,不因自我存在妨碍他人自由。
“群德”代表广泛群体的社会“公德”和“大德”,是一种超越个人、关怀公共,超越私利、守卫群体的奉献与大爱,“群德”所托举的,是包含自我权益在内的公共利益、共同福祉。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的“公场域”更加普遍,共享经济、网络生活等“新生带”不断延伸;与此同时,“共在”的凸显,权利的交错,利益的博弈,也让我们愈发意识到,“没有什么事比学会运用自由更加困难”,当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冲突时,应选择克己奉公、舍己为人,看淡得失。
超越个人、关怀公共,超越私利、守卫群体,“群德”所托举的,是包含自我权益在内的公共利益、共同福祉。“壮心未与年俱老,死去犹能作鬼雄”的报国之心,“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的为民之情,“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的修身之要,体现的都是“群德”。相较“弱德”的内向坚守,“群德”侧重向善而为、见义敢为,达成的是公益众利的和合共进。
“弱德”与“群德”,一个突出主动修身一个突出主动为善,一个各美其美一个美美与共。两方面结合起来,才能奏出最美的文明和声。与此同时,也有赖于制度化约束,涵养法治意识,让规则长出“牙齿”,惩恶扬善,应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有人争论到底是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其实,人性本身并无“原罪”,关键在于面对善与恶的纠缠,可以因时、因地、因人做出顺应客观规律、彰显人性光辉的正确选择,在“大德”“公德”面前“做好自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