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主办单位: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信访局 | 承办单位:北纬网
北纬论坛»北纬论坛 网络问政 问政受理区 关于失地农民暂未购买社保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24730|回复: 0

关于失地农民暂未购买社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2-1 19:18:37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由于之前政府征收导致农民失去土地,当时一次性买断社保(由于很多原因未购买),请问后续什么时候还会有政策在一次性可以买够年限(有政府补贴)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3-02-06 10:34:47】 荥经人社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3-02-06 10:43:06】 荥经人社局:   咨询人员之前有征地未购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之后被征农民养老保险将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文件规定,由负责征地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政策;人社部门牵头编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财政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筹集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核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名单和征地补偿方案;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工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也不再一次性缴纳,改为政府逐年代缴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用。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