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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走的建设工具究竟去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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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9 12:39:21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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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yxp523 于 2019-7-9 17:02 编辑

    公馆1981B区12户顶楼住户收房后,发现顶楼12套房屋存在重大设计缺陷问题:一是客厅的阳台上方是漏空的,直接见天,雨水全部将直接降到客厅,客厅根本无法正常使用;二是每户均有2个露台(非公共区域)未封闭,具有明显排他性,设计不合理,无法遮雨设施,其他人可以随意进出房屋,同时露台内的积水会倒灌进房间,存在安全隐患;三是缺少上楼顶屋面(非公共区域)的楼梯;四是开发商承诺可以搭建,搭建完全参照公馆1981A区样式,物管默许搭建,我们才会搭建,露台搭建不影响其他业主利益,我们无违法搭建的主观意愿。4月底,市综合执法局和姚桥新区管委会以违法搭建为由对我们的搭建进行了拆除,业主损失巨大,我们是受害者。
    作为业主,我们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的拆除工作,但在拆除工作中将我们业主房屋里面的建设材料(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工具)全部拉走至今已经两个多月了,并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给予任何说法,施工人员和我们业主询问工具的下落,相关部门都是相互推诿(城管执法局让找姚桥新区管委会,姚桥新区管委会竟让找拆迁队,拆迁队又说找城管执法局,7月9日姚桥新区管委会在网络问政上回复让我们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都说不知道在那里,皮球踏来踏去,就是没有单位积极回应处理,工具好像人间蒸发了,这就是执法部门的担当作为吗?这就是执法部门的为民执法吗?这就是执法部门的公仆形象吗?
    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中,我们仍然相信执法部门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一定会积极作为,依法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而不是自损形象;我们仍然相信作为执法部门一定会妥善保管好执法过程中拉走的所谓“违法搭建”工具,而不是像有些人说的没有任何手续就已经“处理”了;我们仍然相信执法部门的初心是为民执法,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要再踏皮球了,给我们一个令人信服的答复。

Screenshot_20190709-120211.jpg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9-07-10 10:01:49】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9-07-15 11:39:54】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oyxp523”朋友:
          您好!您写给“网络问政”题为《拉走的建设工具究竟去那了?》的信件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庚即安排辖区姚桥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就您所反映的问题,按照我局职能职责,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由于公馆1981小区B区存在破坏楼顶防水层和建筑结构的违法建设行为,自2019年4月27日以来,姚桥管委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查处雨城区中心城区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雅函办〔2018〕76号)文件精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依法对公馆1981小区B区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我局辖区姚桥大队配合姚桥管委会对公馆1981小区B区2栋1、2、3三个单元楼顶11户违法建设逐步进行了依法拆除。经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建设工具前期由拆迁公司对拆违现场物品进行了清理,并进行了保管;为切实保障拆违安全,拆除前,我局执法人员要求物业拉好警戒线,做好宣传工作;拆除中,执法人员督促拆违工人安全施工,拆违全程合规合法,最终拆除工作顺利完成。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对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民良好的生活环境。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如您有好的意见或者建议,欢迎您拨打城管热线“12319”或直接到所在辖区街道办反映。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雅安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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