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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5.18天然气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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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3 17: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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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雅安市发改委官网一条信息:“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我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从2019年5月18日起进行顺价调整。雅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雅安大兴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范围内的居民用户阶梯气价第一档销售价格由1.75元/立方米调整为2.01元/立方米,”天然气价关系到民生,不举行听证会,就这么悄悄涨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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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5-14 10:56:58】 市发改委: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9-05-15 18:02:57】 市发改委:   尊敬的“秋秋侠”朋友,
          您好!您在雅安网络问政平台上所写题为“关于雅安5.18天然气涨价”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78号)文件规定,各地在疏导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时,须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对于已经建立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联动(顺调)机制的且联动(顺调)机制经过听证的,可按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和程序调整价格。
    我市在2015年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时,同时建立了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且经过了听证会等程序,并在《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雅安市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雅发改价格〔2015〕51号)中明确“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建立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因上游天然气结算价格调整而形成的供气成本推动型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调整,由燃气经营企业提出调价申请,价格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省价格调整情况,按有关规定直接与上游天然气结算价格涨跌趋向一致进行销售价格调整,不再举行价格听证会”。
          由于全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自2018年6月10日起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54元,雅安市天然气公司等公司上游天然气结算价格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277元调整为1.54元,每立方米上调0.263元,本次价格调整是按照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进行的顺价,因此不再举行价格听证会。考虑到价格调整的影响,我们形成顺价方案后,于2018年9月13日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委维稳办、市政府法制办、部分消费者及社区代表等召开了雅安市居民用气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暨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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