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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初,雨城区严桥镇大理村黄屋组李成志去世,逝者家属来我家请我父亲帮忙打理丧事,期间我父亲放置袱纸时不慎被鞭炮炸伤右眼,造成右眼视网膜穿孔,经严桥卫生院、雅安市人民医院、成都爱迪眼科多家医院治疗后虽有好转,但现在右眼仍模糊不清等后遗症。在雅安住院期间李家高子芬、徐世龙先后来雅安医院看望时说:让我们好好治疗,医药费不用担心,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家不会谈黄话。我家考虑对河两岸便相信了,多方筹措住院费先行治疗。先后共花费20000多元,医疗费用报销后我家尚垫付12000余元(不包含后期多次复查费用),但现在经村委、政府多次调解后,李家仍不赔付医疗费用就算要给钱也只认8000元,我家本已同意就此解决此事也拟好协议书以后也不找他李家麻烦,但李家仍要求签承诺书并且还需政府、村委盖章(如上)。难道我家不该向李家索要医疗费用吗?李家是没钱吗?还是不该给?还是我家无理取闹?受伤当晚我家便告知帮助李家办理丧事的照客师以及多个帮忙的人,我父亲受伤了,尽量不给安排重体力活。但李家称:他们不知道此事,不晓得我父亲是在那里搞受伤的来他们李家骗钱的、是我们拖延了治疗时间造成的,并且鞭炮不是他们家的人放的和他们家无关,就算要打官司也是找放鞭炮的人。 请问我们能走司法,申请强制赔付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