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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需要上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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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6 08: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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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快递公司。我想问问电瓶三轮车可否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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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7-08 16:02:49】 市交警支队: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5-07-09 16:04:28】 市交警支队:   “just120 ”朋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上发出关于“快递电动三轮车需要上牌吗”的帖子,现回复如下:
       一、目前,我国车辆就分为两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第四项对车辆的解释为:“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机动车安全运行条件》(GB7258-2012)规定:“机动车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根据国家法规、标准的定义可以判定,电动三、四轮车不属于非机动车,应属于机动车中范畴,应当纳入机动车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 所以,电动三、四轮车辆必须依法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准驾资格方可驾驶车辆。当前,我国机动车实行《公告》管理,只有列入国家《公告》的机动车产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方可办理注册登记。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精神的通知【川公发[2012]157号】第三项第一款第九条明确规定:“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以蓄电池为动力“城市电动公交车”、“电动公交车”、“电动观光车”等电动客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也不能上道路行驶。
       二、综上所述,电动三轮车须纳入“机动车”实施管理,须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公告》,列入《公告》的产品才能办理注册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


                                   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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