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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在校学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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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17: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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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在名山不是有个在校大学生补助吗?想咨询一下,有哪些要求,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收到请尽快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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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05 14:46:55】 名山教育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4-12-05 14:59:50】 名山教育局:   您好!您在雅安网络问政平台询问“地震在校学生补助”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对“4.20”芦山强烈地震重灾区因灾致贫学生实行特别资助的通知》(雅财教[2014]144号)的精神要求,为确保地震重灾区因灾致贫重灾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2013年秋季学期至2015年春季学期(两学年)实施特别资助。其具体政策如下:
    一、特别资助政策内容
    (一)对重灾家庭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给予两年学费定额补助。
    1.在2013年秋季学期至2015年春季学期(两学年),对“4.20”地震重灾区重灾家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给予学费补助。其中,对2014年春季学期毕业的学生资助期限为一年。职高、雅安档案校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属中专类及“3+2”前三年学习的学生不属此范围,已在其它途径获得国家财政免学费资助的学生和出国留学生不在补助之列。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属资助范围。
    2.重灾家庭是指在“4.20”芦山地震中住房倒塌或严重损毁必须重建永久性住房的城镇和农村家庭。
    3.资助方式:由乡镇政府组织发放到学生家庭。
    4.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村社及乡镇政府核实情况)、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必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缴费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学校盖章)、2014年毕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乡政府、财政局、教育局各一份。
    5.发放时间:2013-2014学年在2014年12月底前发放,2014-2015学年在2015年12月底前发放。
    (二)对重灾家庭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除两年学费。
    1.在2013年秋季学期至2015年春季学期(两学年),对“4.20”地震重灾区重灾家庭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除两年学费。其中,对2014年春季学期毕业的学生免除一年学费,(具体补助标准见名财教[2014]9号文)。        职高、中专技校不属此范围。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不属资助范围。
    2.重灾家庭的定义与前条政策相同。
    3.资助方式:(1)四川省名山中学和名山区第三中学就读的学生由学校发放到学生手中;(2)在外区县就读的学生由乡镇政府组织发放到学生家庭。
    4.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村社及乡镇政府核实情况)、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明(必须是普通高中)、缴费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学校盖章)。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乡政府、财政局、教育局各一份。
    5.发放时间:2013-2014学年在2014年12月底前发放,2014-2015学年在2015年12月底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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