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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效率问题,咨询。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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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19: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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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发布《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对我省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仅此一项民生实事,全省今年就将投入资金5亿元,惠及重度残疾人66万余人。

就想知道雅安好久能落实?今天都7月份了,是忽悠?还是无下文?办事效率有待提高啊!!!民生实事!!!7个月!!!


雷锋也好,红领巾也罢!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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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7-07 09:50:22】 市民政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4-07-08 08:39:41】 市民政局:   zhl0409朋友您好:因残疾人相关补助政策在市残联,我局庚即将信件转市残联,市残联回复如下: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正在积极组织实施中,因资金来源为省、市、县三级配套,各县(区)发放时间会有先后 ,但凡符合发放标准的残疾人均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不受发放时间影响。我们对部分县(区)未能及时发放表示抱歉,并将责成有关县(区)尽快发放。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19: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
2014-02-11 【字体 :大中小】【打印】
  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用补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4年“19件民生大事”之一。为认真贯彻实施,指导、督促各地落实项目资金,今年1月,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川财社〔2014〕5号),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所需资金纳入省和市县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省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和扩权试点县补助55%,对其他市县补助40%。
  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原则上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直接发放,限于技术条件,实行直接发放确有困难的个别地方,可以通过乡镇(街道)采用现金发放。
  同时,《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密配合,认真履职,齐心协力把这件民生大事抓紧抓好。
信息来源:四川省残联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19: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咨询一下!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一年有几个季度?一个季度有几个月?7月算第几个季度?该发几次了?结果发了几次?请民政部门拿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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