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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场所监管究竟谁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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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0 15:19:56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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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暑期热浪不断,全市各地游泳营业场所非常火爆。但是水质与环境卫生令人担忧(无人监管、无公示、无巡查、无记录、无整改),许多大人孩子在尘絮漂浮的池中游泳,再看看浑浊层度不一且视线不清的水下,若问老板自然有许多托词,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该做什么?做了什么?如何规范管理?如何让老百姓更加清晰明了?新的气候环境下,游泳池已越来越多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是不是应从民生的高度、服务的角度、安全预防的方面去主动作为,增强透明度、监管度,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4-08-23 11:02:45】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4-08-26 10:17:38】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尊敬的“zzls”朋友:
    您好!您在“掌上雅安”反映的关于“游泳场所监管究竟谁在管?”的问题已收悉。现结合工作实际回复如下:
    经营游泳场所须同时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体育部门出具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和卫健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对外营业。同时,营业期间需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上墙公示监测报告,水质不达标不得对外开放。目前,我市经营性游泳场所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是:体育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监督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水质监测和场所食品卫生等监管工作,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打击惩治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游泳场所经营行为的行政审批、安全监管和执法监督等相关权限、责任均交由县(区)级相关部门具体承担。
    作为经营性游泳场所市级行业监管部门,雅安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相关场所安全监管和规范经营工作,始终将其放在行业管理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督促县区部门务必严格审批、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全力确保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保障游泳健身爱好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局已印发实施《关于切实加强经营性游泳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责成县(区)属地对辖区范围内经营性游泳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联合市市场监管、卫健、住建等部门开展2轮次综合督导,累计抽查检查经营场所64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91个;组织市、县(区)文化执法队伍开展了违规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责令停业整顿18家,全市经营性游泳场所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及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权益意识,我局还联合教育部门向广大学生家长发放了《暑期安全告知书》,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制发了游泳场所经营和游泳健身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资料。
    近段时间以来,连续的高温高热天气促使广大人民群众游泳健身、消暑降温需求急剧增加,部分场所受利益驱使违规开展无证经营、不规范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下一步,市、县(区)文广体旅部门将联合相关单位持续加强经营性游泳场所安全监管和规范管理,对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惩治。
    今后,如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相关具体经营场所有水质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等现象或者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请及时与属地体育、卫健部门反映,或者直接向雅安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举报电话:0835—2866173),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雅安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经办人:吴明海,经办人联系电话:1588122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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