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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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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6 17:18:58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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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申领过15个月的失业险,记得是购买满12个月,可以申领3个月,15个月的就是申领了60个月的,我看累计月数目前是83个月,83-60=23,应该还有23个月呀,怎么提示只有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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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4-08-09 15:50:11】 市人社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4-08-09 15:50:35】 市人社局:   “一江水1995”朋友:
        您好!您咨询失业险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您上次失业时失业保险缴费累计月数83个月属于“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的标准,应享受15个月的失业金。经查,您已全部申领完15个月的失业金。因您重新就业时间为11个月,所以目前您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11个月。
        如您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致电:0835-5898130。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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