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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源社区居民不动产证产权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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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5 20:57:40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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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关于汉源社区民民办不动产权办理的问题,我2019年分配安置房后离婚(离婚协议安置房产归我),至今13年了各自成家,现在办理不动产证说房产证上要加前夫的名字这个合理吗??,请领导些帮协调下特事特办总不能为了这个很明确产权的事上法庭吧。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3-12-19 15:28:06】 问政管理员: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3-12-19 15:29:00】 问政管理员: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瀑电移民相关政策,富林镇城镇居民统规统建户首次登记的权利人由汉源县水利局出具花名册进行锁定,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办理该类型房屋首次登记时必须依据花名册进行办理。如还需办理离婚分割,可以在领取首次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后,由当事人双方持离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完税证明原件、离婚协议至汉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1号、32号、33号窗口按程序进行办理,故您反映的事情不能特事特办。

                                                  汉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楼主| 发表于 2023-12-6 16:53:16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完全不合理,就说这十几年末办房产证,时事变迁发生太多事情,啥事都离不开因地治宜,现在政府为了减少工作量把一切予盾都留给老百姓这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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