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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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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0 11: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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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内容为文学创作工作室,主要工作都是在线上,请问办理时,固定经营场所为自住房或出租住房是否可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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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13 10:55:02】 雨城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3-11-15 08:45:29】 雨城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北纬网平台反映的“关于办理个体工商户”收悉。经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了解文学创作工作室办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要求。
    2.调查核实情况:文学创作属于一般性经营范围,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经营场所管理的规定,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场所可以是固定场所,也可以是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
    固定经营场所可以为自有或租赁。属于自有房产的,应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自购的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及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复印件。
    属于租用(租借)的,提交房屋租用(租借)协议复印件和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租用(租借)房产属新购的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提交租用(租借)合同、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及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复印件。
    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的,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的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办理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
    3.调查处理意见:您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经营场所,向政务中心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窗口提交规范材料申请注册登记。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政务中心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窗口0835-2827937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承办单位: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办人:张熙雨,经办人联系电话:0835-2223793。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 【2023-11-13 14:36:26】 问政管理员: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3-11-13 14:36:55】 问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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