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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能喂在小区楼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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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7 12: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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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州大道99号,山水豪庭一户住户将狗舍放置在楼梯过道,并长期将狗喂养在楼道内,而且未对该狗进行栓养。狗每天大叫不止,对其他居民的安全和居住都造成困扰。根据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
(一)未按规定栓养或者圈养犬只,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的,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在城市(城镇)、工矿区、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由公安机关组织捕获,并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定登记、免疫和定期检测,责令责任人限期履行。在规定欺限内拒不履行的,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处以每只犬20元至100元罚款,并限期办理登记、免疫、检测手续。在城市(城镇)、工矿区、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由公安机关处罚;
  (三)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责令养犬人整改或限期清除;拒不整改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四)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东城街道所辖区域、西城街道所辖区域、河北街道所辖区域、青江街道所辖区域、姚桥新区规划区域内的养犬人须到农业部门认定的动物狂犬病定点注射诊疗机构进行犬只免疫,并领取《犬只免疫证》,限养区内的乡镇养犬人须到当地畜牧兽医站进行犬只免疫,并领取《犬只免疫证》;

请青江社区上门入户对该犬只主人进行《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等条例的宣讲,让我们有个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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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10 16:58:13】 雨城青江街道办: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3-11-13 16:46:09】 雨城青江街道办: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北纬网”反映题为“狗能喂在小区楼道里?”的贴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山水豪庭11栋16楼公共区域楼道内确实圈养了一只白色中型泰迪,系本楼层业主圈养,经社区、物业工作人员与业主沟通后,已将小狗移至屋内,并告之饲养的犬只要按照规定登记、免疫和定期检测,遛狗牵绳,文明养犬,并请物业工作人员定期巡查,避免此类事件再发生。
    感谢您的反馈,如您有好的意见或者建议,请您及时与我街道办联系(联系电话:0835-2850293),祝您生活愉快!                 

                        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3日
  • 【2023-11-13 15:53:58】 雨城住建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3-11-13 15:54:42】 雨城住建局:   您好!您在北纬网平台上发表题为“狗能喂在小区楼道里?”的贴文,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物业公司已与业主沟通,说明狗叫声对其他居民的困扰和安全隐患,并要求该业主将狗舍移至室内,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狗不会对其他居民造成困扰。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务必做好本职服务,积极解决业主反映问题,做好业主的解释沟通工作。
    同时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我局将秉承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宗旨,用心服务好每一位市民群众,做好每一项工作。若您还有其他物业方面的问题,您可致电0835-3588225反映、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雅安市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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