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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用我的土地,不给我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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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8 09: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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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社区网友留言称:
        领导您好,我是天全县小河镇一个普通的农民,我家的土地于12年底被天全县卫生局占用,当时刚好赶上土地被征用,可以买保险的这个政策,于是我们找到了小河乡乡政府,乡长,李金武,和秋丰村村支书书记,当时给我们答复的是没有名额,叫我们等,到时候和东城科技被占用的土地的老百姓一起买,当时我们不相信,所以就叫乡长给我们写了一个承诺书,17年左右,被现在叫东城科技占用土地的100多户老百姓,到县政府去闹,才把保险给他们买下来,我们又去找乡上还是给我们说没有名额,当我们把承诺书,拿出来看的时候,乡长李金武就不承认答应过要给我们买保险,说承诺书是承诺土地的青苗费用不变,和土地征用费用不变,当时承诺书写好盖章我们也不怎么懂就拿回家了,现在他们不认帐,说没承诺过要给我们买保险,后来我们到天全县卫生局去找,卫生局的领导给我们答复的是,土地补偿费和保险的补偿费用一起打给了国土局,然后我们又到天全县国土局,当时第一次去找的时候,国土局的同志给我们说忘记报上去了,叫我们去找小河乡政府,后来我们去找了也没一个说法,然后我们又到天全县纪委去信访了,去年的时候去的,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们一个答复,信访局连电话都没有给我们打过一个,我们总共有四家人,都没有给我们买保险,但是在同一时间地方倍农村信用社占用的土地的老百姓就买了保险。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只有找你给你留言了,希望你能关心一下我们这些普通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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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1-06-02 10:17:52】 天全小河镇: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1-06-02 10:18:26】 天全小河镇:   网友“ksYvZ-1622101021”反映在2012年土地被天全县卫生局征用,未买到保险的相关事宜。
    经核实,小河镇分别于2012年8月、12月启动曙光村海南文盛钛业及小河镇卫生院项目征地工作。秋丰村部分被征地农户担心在征地过程中政府采用不一致的政策对待,不愿对土地进行核实确认。为消除群众的疑虑,确保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原小河乡人民政府与秋丰村民委员会及被征用土地村民小组签订承诺书,书面确认秋丰村和曙光村两个村在征地过程中执行统一标准,承诺书中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经查阅相关资料,两个村土地征用的相关补偿费用均按照《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全县征地补偿安置实事办法(试行)的通知》(天府发〔2011〕13号)文件标准足额兑付到户。
    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小河卫生院建设用地于2012年12月完成征用,从2012年至2017年之间,按照天全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分别于2013 年、2014年3次对前期征用土地未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农户无条件开放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购买政策,由原小河乡人民政府、县国土局、县社保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审核农户被征用土地情况并盖章,小河镇人民政府在此过程中进行了政策宣传工作,基本上达到家喻户晓。2017年再次对小河卫生院被征用土地农户符合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进行了认定并办理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部分被征地农户因家庭经济状况及个人养老保险购买意识不强等原因未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时效性。目前,原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已终止,从2017年12月31日至今,小河镇未兑现过相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是养老保险政策的一部分,不是实现养老保障的唯一途径。目前,养老保险政策主要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构成,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未执行,广大城乡居民还可选择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分为13个档次,由200元至4000元不等,可自由选择,符合一定条件仍可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具体事宜可到小河镇便民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因养老保险政策给您带来的困惑,敬请谅解,如有相关政策需要存在疑惑可拨打0835-7383111,或本人到小河镇人民政府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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