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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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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 16: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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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网友留言称:
   本人父亲,今年已满67,在修建雅西高速时,土地被占,当时购买保险时,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只买了妈妈的(也是借了一部分),爸爸的没买,想请问一下领导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地没有了,由于当时经济困难没买成,现在社保也没有!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0-12-11 17:41:46】 雨城人社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0-12-11 17:42:46】 雨城人社局: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
    关于网民咨询解决失地农民社保购买问题情况的
    回复
    网名朋友: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失地农民社保购买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根据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2017年12月之前被征地农民实行的一次性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已经停止执行。
    2018年1月之后被征地农民执行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
    (一)政策概要:根据被征地农民在征地时的年龄和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分别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一次性申领养老保险补偿费。
    (二)基本条件: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在征地时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户籍在被征地所属村(社)年满16周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经办流程:集体经济组织讨论提出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安置的人员名单,镇(街道)复核并公示名单,自然资源部门审核镇(街道)上报的名单,区政府审定名单;人社部门根据审定的名单办理参保缴费和待遇兑现手续。
    二、养老保障方式
    (一)关于您是否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条件的问题,可以向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咨询电话0835-2822357。
    (二)如果不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条件,您父亲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果已参保,目前您父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每月100元;如果未参保,根据您所述父亲已67岁,请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或社区去办理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次月将由雨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按时为其发放城乡居保待遇。具体可咨询雨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35-2224632。
    特此回复。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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