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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嘉阳置业有限公司在花间集小区修建中环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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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5 11: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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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说不得9696 于 2020-11-25 11:25 编辑

        雅安嘉阳置业有限公司修建的大兴花间集小区,在建设中不按照环评审批要求,严重违法违规对周边商铺及一二楼业主造成重大影响,请一定要责令按环评审批将垃圾房移到至少距离建筑物10米的地下室,移到地下一层并进行密封处理,同时拆除现有垃圾房。
    违法内容:1.市环保局在2017年6月13日做出的审批中(政府网站公示:http://www.yaan.gov.cn/gongkai/s ... -078704-00-000.html),环评要求将垃圾房设置于地下,密封,但是嘉阳置业有限公司却无视要求,依然修建在图片上标注位置。2.环评要求设置在距离主体建筑10米以上,他们却就修建在住户隔壁。3.环评中的的5立方米每个,共六个密封垃圾收集点一个也没有修建。
    问政内容:1.生态环境局会不会在环评审批公示后私下修改环评审批内容?2.在责令整改过程中会不会姑息养奸,纵容违法不严格查处,就按现在的违法建设依然将就使用,不再按环评审批执行,不进行处罚?3.既然不符合环评审批要求的垃圾房建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应该责令报建修改并将其拆除。


依然违法建设的垃圾房

依然违法建设的垃圾房

政府网站公示环评审批

政府网站公示环评审批

审批中的垃圾房规定

审批中的垃圾房规定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0-11-25 15:24:03】 市生态环境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0-12-07 09:17:08】 市生态环境局:   您好,您反映的“雅安嘉阳置业有限公司在花间集小区修建中环评违法”的问题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9日对《嘉州阳光·花间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项目受理公示,于2017年6月13日-2017年6月19日进行了拟审批意见公示,并于2017年6月19日以雅环审批〔2017〕21号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上信息公开及审批流程均合法合规。
    二、针对“雅安嘉阳置业有限公司在花间集小区修建中环评违法”的问题,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2月1日进行了现场核实,现已移交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办理。感谢您对于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科室: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22747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5 14: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请环保和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严查这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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