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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网友留言称:
荥经7·25强拆:曾经千万身家的环保斗士现一贫如洗 依法治国的春风何时真正普惠基层?
尊敬的各位领导、新闻媒体、网民朋友: 我是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烟竹乡村民郑跃军。当年荥经烟竹的“环保斗士”、千万富翁,曾经历过两次不明不白的牢狱之灾,7月25日清晨,再次遭遇拆迁办强拆,我合法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灰飞烟灭,如今倾家荡产!含泪哭诉: 2003年开始,我在雅安荥经县经营石材,主营花岗石矿山和花岗石加工厂,由于当时正逢基建高峰,生意很好。几年下来便积累了一笔可观的财富,个人资产曾一度达到五千万左右,成为荥经县数得上的成功商人。 2005年3月初,老家莲花村由于工业污染导致村民用水、用地以及日常生活都收到严重影响,村里陆续有十多个人查出罹患癌症。为改变生活环境,我邀请了媒体朋友来村里采访,曝光不法厂家的违规经营行为。我自己也准备拿出50万元对村里村民进行体检,以便及时就医。此举被村民们誉为“环保斗士”。 媒体记者的采访没能改变村里被污染的现状,但却改变了我的命运。 2005年3月17日,我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荥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21日被依法逮捕。经两次补充侦查后送检,最终荥经县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12月16日作出荥检刑不诉字(2006)第01号《四川省荥经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决定书》认为:荥经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的规定,决定对郑跃军不起诉。
被关押9个多月后,法律还了我清白。请媒体曝光村里的污染状况和我被刑拘,两者之间有没有必然联系?天知道! 此后,荥经县相关部门对我格外关照,只要稍有大的负面事件,我都会被邀请到有关酒店关起门来吃喝,直到相关事件处理结束。例如2007年,荥经县新庙乡发生铅中毒事件,事发第一时间,我就被县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带到雅安住进酒店长达5天时间。 由于遭遇不白的牢狱之灾,生意一落千丈,几乎回到原点。2008年,我同郑小萍、严云杰、沈小红、严达寿4人成立了荥经县亿豪砂器博览苑有限公司,准备把荥经的黑砂产业做起来,让荥经的黑砂文化走出雅安走出四川。公司成立后,我们以150余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荥经县六合乡古城村3社的土地,随后向荥经县住建部门办理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准备修建办公用房和厂房,向黑砂产业进军。
2010年5月25日,荣经县公安局以涉嫌虚假注册资本罪再次将我刑拘,荥经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处我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公司的在建项目也被迫停工。 2011年11月24日,我刑满出狱。出狱后四处筹集资金,继续公司的项目建设。2014年3月,荥经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找到我,告知公司的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将被拆除和征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送达了《停工通知书》,于是工程彻底停摆。 后来,县文新广局刘局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局长、拆迁办主任王富林多次和我商谈拆迁补偿一事,但一直无果。按照商谈内容,县政府事实上是按照白菜价补偿我在园区的建设投入。我们一直希望把黑砂产业做起来,于是在2017年8月、2018年6月、2019年10月、2000年1月分别向荥经县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送达了《复工申请书》以及相关情况汇报等书面材料,但都石沉大海,无任何回应。 2020年3月12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我公司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对我公司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3月31日,该局向我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决定书》认定我公司在园区的建设为违法建设,并要求与4月7日限期拆除。6月8日,该局再次向我公司下达《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决定书》说:“我局决定撤销对荥经县亿豪砂器博览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一案做出的荥自限拆(2020)第34号。”
2020年7月20日,接拆迁办通知前往县文旅局会议室谈拆迁一事。正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刘局长介绍当天参会人员时,拆迁办主任王富林立即阻止了刘局长的发言。然后王富林自说自话时长近20分钟:“……今天我是做好事,你郑跃军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你今天做的这个架势,是要跟政府打官司一样。你公司的债主们现在就开始找你郑跃军要钱。今天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本次会议时长不到半小时,自始至终我及公司代表没有发言机会。会后,有工作人员扬言:3天内将我公司合法房产夷为平地,并强制收回土地。 7月25日清晨6时,数十辆工程、警用等车辆抵达公司路口并拉上警戒线。顷刻间,机器轰鸣人声嘈杂,饱含我和公司所有股东、建筑商血汗的厂房和办公楼、以及代表雅安荥经黑砂的雕像在庞大的现代机械面前轰然倒塌! (图片见文末) 不让靠近、不让说话,我们只有把所有的希望和愤怒化成泪水悄悄抹去! 这一切,只为我可以自由的活着! 直到今天,没有任何人对7月25日清晨的强拆行为负责。直到今天,我们没有任何人看到荥经县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 尊敬的领导、新闻媒体、网民朋友,我个人的经历告诉我,“违法”的成本有多大,因此,对于个人的所有经历,我不敢说三道四。但是,7月25日的强拆行为已经触动了我的生存底线。 对于我在园区的投入,有清清楚楚的明细:12年前,我们在那里的投入就高达1000多万,修建办公大楼3000平方,观景平台800平方,员工宿舍3000多平方,多功能综合型黑砂展厅6000多平米。2016年,园区入口雕像翻新40多万,中国黑砂牌坊50多万,修保坎80多万,迁坟6座5万多。给当地村民流转土地13亩63万元,公司运行成本30多万。 我不知道,我们公司和我个人触动了谁的利益,但是我知道,从25号开始,我彻底分文不存、倾家荡产、一贫如洗! 我愿意配合政府的规划在合法合规、确保个人和公司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拆迁,但是我不接受如此粗暴野蛮的行径! 以上内容真实,我和公司对上述内容负全部责任! 希望能得到您的关注!也希望借此推动荥经县的法治进程!哪怕再次入狱! 此致
求助人:郑跃军 202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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