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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社局未查清事实妄下指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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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6 11: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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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网友留言称:


2019年8月15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雅人设监令字【2019】第6号)。指令:一、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督促四川省正昌安装有限公司与班组赵世才于2019年8月22日前结算完毕。二、由中建二局从四川省正昌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中于2019年8月26日前付。

当日,中建二局向我司发函:要求我们与赵世才于2019年8月22日前结算完毕,于2019年8月25日前兑付完成。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行为严重影响我公司的合法权益,该局没有调查清楚赵世才与我公司是否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而私自认定拖欠。事实上:一、经我司多次催促,赵世才一直未到场完成其工作面,也未到项目办理有关未完成工作范围的移交手续;二、我公司通过函件及电话方式多次催促赵世才本人到公司办理决算,赵世才始终不出面,甚至联系不上。决算是工资支付的重要依据,鉴于上述事实,因赵世才本人未按规定完成工作面并不配合办理决算才致使我司无法支付款项。且我公司不仅不拖欠赵世才工资,反而因赵世才违反约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对此,我公司将保留追偿的权利。

所以,雅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未查清是否拖欠工资的事实的情况下,发文要求限期支付,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

请领导为企业作主。

联系方式:18523381313(周)

                                                                四川省正昌安装有限公司   

                                                                   雅安金科天宸项目部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9-08-26 11:29:59】 市人社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9-09-04 10:56:51】 市人社局:   您好!        
           2019年8月12日四川在线网友留言称:“雅安金科天辰、雅苑项目拖欠民工赵世才、赵世国、王波等7人工资”,我局收到留言后,赓即电话通知留言人王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总承包中国建筑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二局”)及劳务分包公司四川省正昌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昌公司”)负责人于8月15日前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配合调查。8月15日,中建二局项目部负责人谢超、马志,正昌公司负责人杨卫东,留言人王波到场。王波提交了2019年1月3日正昌公司项目经理胡仁军签字认可的结账审批表,审批表中双方结算认可金额为67416元。
           经查,王波于2019年1月9日至1月22日在中建二局承建的金科天宸、雅苑项目从事排水安装工作,因排水安装班组与正昌劳务双方因存在决算纠纷导致个别民工工资未及时兑付。正昌公司实际支付王波等人工资35000元,尚有32416元未支付,拖欠工资属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据相关规定,对中建二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中建二局督促正昌公司与赵世才班组于2019年8月22日前结算完毕并于8月26日将民工工资兑付完毕。
           综上所述,我局对中建二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雅人社监令字﹝2019﹞第6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规正确。整改指令告知如不服决定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雅安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
           如您还有疑问,请电话咨询雅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电话,0835-2222884,谢谢您的来信。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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