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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村民的权益谁来保障?公平正义谁来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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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4 20:52:35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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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在天全县新场乡道路改善的项目中,未经村民同意,也未通知过村民就将村民宅地基用地以及院坝损坏,其大航施工方说是乡政府和村委会得到村民签字同意才让动的工,可是我家根本长年没人在家不可能有人签字同意,后来联系当地村委会,质问其为什么施工不和我家联系,为何不与我家协商,我家都没签同意书为何给大航建筑谎报我家同意了?谁给大航施工方下达动工的指令,要求村委会提供我家签字动工的同意书,村委会根本提交不出,还声称不可能因为你一个不同意就暂停项目,你同意也的同意不同意也的同意,我们是斗不过共产党的。我当村官不是给你人民当的,不管同不同意先动工再说。根本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态度,更是党员作风有问题,不是一个共产党员,不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村官说出的话,今天到指挥部要求停止动工,还被施工方人员推到在地,造成软组织挫伤。施工方,村委会到乡政府,都没有让地质勘察的来看看,会不会对地基产生影响,因为我家的房子是灾后重建的,因为地势原因如果加宽到门口,以后重车,卡车(都是矿山上拉矿超载的重车)长期如果肯定会对地基有影响,灾后重建的房子,消耗掉了父辈一辈子的积蓄,如果房子以后有危险住哪?都没让地质勘察来鉴定会不会对房子地基有影响,根本不考虑交通安全隐患,就强行施工!根本不顾国家规定的省县道路多少米没不能有建筑的规定,如果任由它们那我家大门离门口就十几厘米,出现的危险谁来承担?村委干部、承建方更是资本主义,霸权主义!找了好几个相关部门都互相推卸责任,基层村民的权益谁来保障?我家只是想捍卫自己的权益,地是国家的没错,但是使用权是我家的,我家都是灾后重建的房子,都修好了,是受物权法保护的东西!既然受法律保护那为何当地为人民的官员要如此野蛮?我家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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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6-15 17:24:20】 天全新场乡: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8-06-22 19:20:33】 天全新场乡:   网友朋友,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新场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经我乡认真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由四川大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天全县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结柳路项目是天全县2018年10大民生工程之一,项目建成后将惠及我乡乃至天全东南边陲山区群众、大大缩短我们与天全县城的距离,更进一步方便子女入学就读、进城务工就业,经商就医。项目从荥天路结里村(大石包)开始,经前阳、和平、志同、新立、岩下、始阳镇柳家村(宁康电站)与国道318相连,全长9.795公里,设计路面宽度6.5米,彩色柔性路面。项目业主是天全县交通局。沿线涉及征地拆迁及相关协调由新场乡人民政府和涉及各村负责。
          二、该项目施工时间非常紧迫,新场路段要在今年10月保证通车,但为了确保沿线群众的利益,天全县交通局专门委托专业的测绘单位于2018年4月底5月初对沿线500余块,300余户的占地进行了实际测绘,地面附作物进行了现场实际核实,并对测绘面积和地类及附作物进行了公示,以村为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对面积和附作物进行确认,有异议的当面提出并通知乡村复核,无异议的自行处理地面附作物,通知知晓率达100%,该项目赔偿标准是参照天全县人民政府天府发[2014]9号文件。截止2018年6月15日,项目沿线涉及地块的附作物已自行处理90%以上,涉及的5户拆迁房屋的人户已基本同意赔偿方案,1户已完成拆迁,在沿线绝大多数群众的大力支持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三、经核实照片中所显示的房屋位于新场乡和平村一组,该房屋是未经审批的违章建筑,而结柳路项目仅占其院坝的1/3,最多46平方米,而不是照片中所划红线位置,最窄处距离房屋2.5米,且尚未开始施工,所以还谈不上损坏院坝一说。
    网友朋友,结柳路改造提升项目是天全县政府贷款修建的惠民项目,项目在天全县新场乡实施来之不易,新场乡人民历年来深受交通不便之苦,改善交通条件是全乡人民的迫切愿望,如果你对占地拆迁补偿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到新场乡人民政府咨询,我们真诚希望你和全乡人民一样做支持家乡建设的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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