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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村三职干部还能领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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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8 11: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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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问政管理员 于 2018-2-8 15:46 编辑

四川在线网友留言称:
   杨书记你好!我是汉源13年离职村干部,在村主任位置上干了19年,往年待遇底,工作重,得罪人多,现如今条件好,待遇不错,也不得罪人了,可我离职后也没有领到任何补助。住年离职村干部过年还慰问一下,玩如今好像没有人想到我们了,真让人心寒。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8-02-08 17:06:17】 汉源组织部: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8-02-08 17:07:30】 汉源组织部:   关于反映“农村基层干部离职后没有领到补助”的回复

    “网友”同志:
        您好,您的留言兴品书记和朝彬县长高度重视,立即批转我部处复,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离职村干部补助情况
    县委、政府历来重视离职村干部待遇问题,在1984年便建立了离职村三职干部定额生活补助制度,现已先后四次调整补助标准。现行标准是按任职满一届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助,在此基础上任职届数每增加一届补助标准相应增加10元,最高每人每月160元。目前,我县离职村三职干部补助标准在全市乃至全省均属较高水平。文件规定享受县财政定额生活补助的离职村三职干部若组织煽动参与非法上访、聚众闹事,或受到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或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享受县财政定额生活补助资格。
    二、关于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情况
    2011年12月,我县建立在职村三职干部养老保险制度, 县财政为全县所有村(社区)在职村三职干部,不含上级选派到村(社区)兼职人员,按照当年城镇个体参保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50%发放养老保险补贴。
        按照《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在职村三职干部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汉委组发〔2011〕84号)文件规定,2011年12月30日前在职的村三职干部可选择在职养老保险或离职生活补助,选择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的在职村三职干部,离职后不再享受离职村三职干部生活补助;选择离职后享受财政定额生活补助的在职村三职干部,一律不享受一次性任职补助和在职村三职干部养老保险补助。2011年12月30日后新任职的村三职干部,一律不享受一次性任职补助和村三职干部离职财政定额生活补助,只能享受在职村三职干部养老保险补助。
    一直以来,我们都严格按照政策定期发放在职村三职干部养老保险和离职村三职干部补助。最后,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心关注,对于您在留言中提到的“离职后也没有领到任何补助”的情况,因无您的准确信息,我部无法核实您的补助问题,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汉源县委组织部(电话:4227419)。


                                   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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