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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昧真火”让党纪学习教育“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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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6 15: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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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iyi 于 2024-4-26 15:27 编辑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手握监督执纪“利剑”,肩负着执行党的纪律、纯洁党的肌体的重要任务,必须带头增强党的纪律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意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点燃党纪学习教育“三昧真火”,监督保障党纪学习教育有“辣味”“香味”,让铁纪“长牙”、发威,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点亮“忠诚之灯”,深学细悟燃旺“学习之火”。对党绝对忠诚是刻印在纪检监察机关骨子里的基因血脉,也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传承红色基因,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带头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要知道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怎么做,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在严守纪律规矩上走在前、做表率,强化自我监督,将纪律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守思想道德的高线、工作标杆的准线,正心做人、端正行事,引领带动身边其他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点亮“清廉之灯”,自我革命燃旺“干净之火”。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备天然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是“治吏之吏”,更易招致“围猎”腐蚀,一旦把持不住、防线失守,产生的破坏性影响更大、对党组织的伤害更深。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条例》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始终保持刀刃向内的坚定自觉,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管理,经常咬耳扯袖、及时教育提醒,常态化排查纠治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全链条优化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细化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及时校正偏差,坚决防治“灯下黑”,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点亮“斗争之灯”,履职尽责燃旺“担当之火”。纪检监察工作是没有硝烟的斗争,没有强烈的斗争精神、高超的斗争本领是干不成事的,爱惜羽毛、明哲保身是不合格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做党的纪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增强纪律执行的刚性约束。要坚持把纪律教育和党的建设、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把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且腐败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精准“滴灌”、靶向发力,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牢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敬畏、严格纪律约束、加强纪律养成。
刘施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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