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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8 11: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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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科开发商私自修改合同范本要求,在签订合同中规定不需要提供竣工备案证明,此条与四川省合同范本要求严重不符,同时,其并未取得验收合格证明的情况下,发出交房通知书。经验收,现场不具备交付条件,墙体大面积空鼓、外墙贴的砖很多地方存在松脱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公共区域设计与宣传完全不相符,其表示不承担违约责任。
2、现场消防存在很严重的安全隐患,消防栓无水、无水袋、无枪头、消防水管链接都是松脱的,请问这样也能交付吗?存在这么重大的安全隐患,这是严重的不负责任,拿人民群众的生命当儿戏。
     请领导为老百姓做主!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9-07-08 16:00:34】 市住建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9-07-17 16:24:36】 市住建局:         业主朋友:
          您好!您在北纬论坛“网络问政”的留言,我局已收悉,反映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核实,金科天宸雅郡B区工程项目现还未进行竣工验收。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约谈了开发商金科公司,并向金科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金科公司停止房屋交付工作,切实履行好企业责任,积极与业主沟通,对业主反映问题逐一梳理、整改,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前不得交房。目前,项目施工单位正在进行整改。
          关于违约问题,双方合同若有约定,建议按约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若还有其它疑问,业主朋友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
          市质安站:0835-2222640
          市房管局:0835-2352628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顺祝身体健康,生活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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