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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江岸周围停车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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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8 10:58:05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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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问政里看到有人反映第一江岸周围停车位的问题,5月16号反映的,现在还没有答复,这里面问题不少吧,听说还有交警在贴罚单,群众对此不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同时,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请问一下,是谁擅自停用已启用的免费停车场的?这样做方便了群众吗?如果交警在此处真的开罚单,依据在哪里?还有,目前第一金街在道路上设置的收费停车场,你们现场去调研查看一下,是不是影响了交通,已经妨碍车辆通行?合理合法吗?不能你们说什么就什么,权力也需要监督,要不然就是滥用!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9-05-28 15:04:34】 市交警支队: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9-06-03 11:45:48】 市交警支队:   “315673821”朋友:
        您好!您写给网络问政题为“第一江岸周围停车位的问题”的信
    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第一江岸周边地面属于商业活动区域,并非停车区域,后为满足部分店铺需求第一江岸物管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后,继而设置了部分停车位。但部分业主反映设置停车位后影响了行人通行,物管遂将部分车位取消,满足住户的健身、通行等需求。第一江岸旁边和平路为严管示范街不适宜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
        同时该小区物管表示小区地下车库完全满足1:1.1的比例,在创城期间分管此片区的社区单位与第一江岸物管沟通后,业主车辆都停入地下停车场。金鸡关施工管制期间,第一江岸靠熊猫大道、雅州大道一侧道路为进入城区的重要道路,为缓解通行压力,且第一江岸熊猫大道一侧有非机动车道,不适宜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
        交警直属一大队联系电话:2615122


                    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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