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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销售提成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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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20: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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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3年11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四川省新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房地产销售,地点:名山区蒙山大道西康国际销售中心。在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销售了一大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由于公司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公积金中心没有对在西康国际购房的客户放款。因此提成迟迟没有发放。并且员工工资每月都拖欠10-50天不等,由于公司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等因数,我在2015年8月选择了辞职,并办理好了一切交接手续,而且公积金客户的资料也是收集并整理完整送到公积金中心的。离职时,西康国际销售经理承诺公积金放款后会及时把提成打到卡上。然而,2016年1月份,西康国际的住房公积金终于放了款,但是,我的公积金客户的提成一分都没有给我。在给西康国际经理打电话协商时,给的回复是:“总公司说的辞职的员工之前的提成都没有。”后来再打电话时已经联系不上!公积金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放款,是由于公司手续不齐全造成的,而非员工问题,员工辞职时所有手续都是交接清楚的,因此,于情于理,于私于法,提成都是应该给员工的!对于这种情况,我该如何要回自己的该有的提成,维护自己合法的权利?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6-03-10 17:11:06】 名山人社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6-03-16 16:34:11】 名山人社局:   杨超朋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与四川省新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给付销售提成分歧的问题,现就答复如下:
    我局已与该公司取得联系,请您带上相关证据材料到名山区人社局劳动监察仲裁股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疑问,请致电0835—3235190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劳动部门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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