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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费用报销的比例为什么比之前普通住院报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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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6 09:25:24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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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政策规定癌症患者必须要办理特殊门诊证,费用报销治疗医院不给予报销,要拿到当地卫生院给予报销,但是特殊门诊报销的额度还没有政策之前报的高,这样的特殊门诊没有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什么实际的经济帮助,反而对于我们这样大病患者增加了经济负担,我想问问这个特殊门诊费用报销没有之前住院的报的高?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5-10-27 12:36:59】 市卫生和计生委: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5-10-30 13:38:42】 市卫生和计生委:   “小吖头”朋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标题为“特殊门诊费用报销的比例为什么比之前普通住院报的低”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新农合补偿统一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补偿方案的通知》(雅办发〔2014〕42号)文件执行,文件规定住院“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补偿比为9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为7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市医院、市中医院、西康医院(三十七医院)〕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为60%。21种慢性病特殊门诊不设立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所以同等条件下不会出现特殊门诊费用报销比比普通住院低的情况。
    为提高办事效率,如还有其它问题或宝贵意见、建议,可在工作时间按属地管理权限与市、县(区)卫计局直接联系,我们将热忱服务。再次感谢您(你们)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顺祝合家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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