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主办单位: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信访局 | 承办单位:北纬网
北纬论坛»北纬论坛 网络问政 问政受理区 建议全面规范雅安市物业收费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3067|回复: 0

建议全面规范雅安市物业收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0-20 14:57:14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目前,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全市商住房面积不断增加,物业问题矛盾突出,尤其是收费问题。建议主管部门加强规范管理,对于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纠纷调处等明确权责,着力解决闲置房、未入住房的收费标准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等难点问题,推行和谐小区建设,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水平。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3-10-20 17:20:55】 市住建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3-10-26 17:38:04】 市住建局:   “ZZLS”朋友:
          您好!
          您在“问政雅安”中写的题为“建议全面规范雅安市物业收费”的帖子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物业费的问题。《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因此,按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即便是空置房,业主也需按照约定缴纳物业费。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服务标准和内容为业主提供服务,按照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目前物业服务分五个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收费标准按照我市各县(区)住建与发改联合发文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问题。《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二)指导、督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依法履行职责;(三)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物业管理活动相关的其他职责。居(村)民委员会指导物业服务人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根据需要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相关工作。”第三十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具体召开次数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或者人数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者出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情形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未按照规定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召开,逾期仍未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职责分工,由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关工作。
    我局将督促各县(区)住建部门采取多渠道方式向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等贯宣《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小区治理,加快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着力化解小区矛盾纠纷。同时指导县(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加大对物业收费、服务情况的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如您对物业企业服务的具体事项存在异议,也可直接向县(区)住建部门反映。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6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